代戎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
包括中国古代民族曾使用过和当代民族正在使用的文字。历史上曾使用现在已停止使用的文字有突厥文、回鹘文、察合台文、粟特文、于阗文、西夏文、佉卢字、焉耆一龟兹文、契丹大字、契丹小字、女真大字、女真小字、回鹘
即“栖林”(1804页)。
①(?—171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玄孙,多罗郡王※衮布长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随抚远大将军费扬古败准噶尔部噶尔丹于昭莫多(土拉河、克鲁伦河上源)。四十七年(1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互助县境内,又称北扎尔的族、卜扎尔的族或小扎尔的族。自称抓什德。明朝时,和巴沙、昝咂等族活动于互助地区,居牧红崖沟脑,有城堡及庐室。万历(1573—1620)年间,同当地土族、藏族
见“乌鲁古”(337页)。
西夏党项族风俗。作战不以败逃为耻,兵败后三日复至其处,捉人马射杀,或缚草人埋于地,群射而还,以为厌胜。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噶齐特氏。世居罗豁迈兰地方。崇德七年(1642),随军围明锦州,步战有功。八年,从军征明至山东,攻兖州府,用云梯先登,遂克其城。赐“巴图鲁”名号,论功授牛录章京世职。顺治元年(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西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为篡汉制造舆论,派中郎将平宪至西海(今青海湖),诱骗先零羌豪良愿等献鲜水海(即西海)允谷盐池,设立西海郡,以配东海、南海、北海郡,合为四海郡。强迫羌人离开环海平原肥美
见“多罗斯水”(8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