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郡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今越南河内东之天德江北岸)。东汉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一说十七年),曾被骆越女首领征侧、征贰姊妹聚众攻占。后被马援军斩杀,传首洛阳。隋平陈朝后废。大业初曾改交州为交趾郡。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今越南河内东之天德江北岸)。东汉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一说十七年),曾被骆越女首领征侧、征贰姊妹聚众攻占。后被马援军斩杀,传首洛阳。隋平陈朝后废。大业初曾改交州为交趾郡。
即“广开土王”(133页)。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军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噶尔丹在※“乌尔会河之战”获胜后,乘势进军乌珠穆沁,威逼北京。清廷朝野震动,圣祖玄烨决计亲征,集兵于巴林,坐以待机。噶尔丹恃兵精将勇,于
古地名。当今甘肃天水地区。原为羌、狄、戎所居。西周孝王封秦祖先非子“邑之秦”,号曰嬴秦,居此以和西戎。秦因得天时、地利,因而强大。传至庄公,为周西垂(陲)大夫,居犬丘(天水南)。秦襄公将兵击戎救周,有
见“卜寨”(18页)。
见“耶律资忠”(1319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六等之称。满语。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四位。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十爵,位次仍旧,定贝子之子降封镇国公。十年(1653),增列为十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见“昆憨”(14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