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王族后裔。属云丹王系,9世纪中,吐蕃属民奴隶起义,王室倾覆后,率从人西逃玛尔域一带(今上拉达克的印度河上游玛尔曲河流城,一说在芒域),繁衍生息。据《拉达克王统记》载,其属民多持黑弓,故
元代驿站名。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西路(又称纳钵西路)驿道上的驿站之一。北距野狐岭站30余里,旁为荨麻林,今称洗马林。拉施特著《史集》称荨麻林居民为中亚撒麻耳干人,马可波
即“陶新春”(1960页)。
元代云南景东甸傣族首领。泰定二年(1325),举兵北进,元廷命云南行省督部兵捕之。次年,遣子与诸土官入朝献方物,赐以符印。后受封开南州(治今云南景东县北)土官。四年(1327),复率兵入扰,云南行省招
见“亦文山卫”(873页)。
明朝官员、史学家、伊斯兰教学者。字冲南。安徽宣城人。回族。左副都御使詹沂长子。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历户曹三仕。熹宗天启(1621—1627)年间,请立新旧二库以资边饷,出纳有度,国计赖之。历
藏语音译,意为“雇工”。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来源于破产或因差重逃亡的※差巴(支差的人),或由※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中分离出来者,以及国民党政府组织挖金结束后留下的人
门巴语音译,意为“算”或“看”。民主改革前门巴族部分地区本教巫师占卜术的泛称。有※漂米、※漏米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