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密氏
党项姓氏。元代对原西夏皇族嵬名氏后裔称谓之一。
党项姓氏。元代对原西夏皇族嵬名氏后裔称谓之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所,并说清代喀本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位于今新疆乌恰县边境之图噜噶尔特山。
秦汉及晋时对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一种赋税名称。“賨”,《说文》解释“南蛮赋也”。据《后汉书·南蛮传》载,西汉时在武陵蛮地区“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为賨布。”所征实为人头税。也有以钱代布的
僜语音译,意为“富人”。解放前僜人社会的富有阶层。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较多土地和牛只,普遍多妻,部分蓄养奴隶。声望较大者往往通过自己的影响对寻求庇护者加以保护,是新兴起的一种社会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对其附近一些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经济剥削的组织。详见“卡西双火圈”(547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1368—1398)初置,辖地在今西藏浪卡子一带。元时为思答笼刺万户(即羊卓万户)封地。明初原为俺不罗卫,后升为俺不罗行都指挥使司。按明朝建制例,行都指挥使司的机构设置与都指挥使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沙州卫(今甘肃敦煌县)故址。族众原属罕东卫。后因部人奄章与同族不睦,彼此仇杀,率众遁居沙州,谋自立。至其子班麻思结时,众日蕃盛,尝从官军讨曲先。宣德七年(1432),以功授罕东
见“秃发傉檀”(1084页)。
书名。明代有关镇压广西瑶族壮族农民起义的奏章。一篇。明王守仁(1472—1528,号阳明,今浙江余姚人,汉族)撰。作于嘉靖七年(1528)七月。内容记述其部将张经等率领汉、土、俍兵镇压广西大藤峡(瑶族
见“兀慎”(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