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乍德雷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阳、月亮,中间挖一穿线孔,线的一头绑在一根长竹竿上。届时,当事人双方各自向太阳、月亮起誓,誓词大意为请太阳、月亮作证,谁说谎就惩罚谁。誓毕,各自把挂有木板的竹竿指向对方住宅方位竖起。此后,主持人根据谁家里人先生病、受伤及牲口遭损失等现象定为负方,按惯例交付一定的财物给对方,以示了结。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起誓”。旧时仪式名称。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米林县以南的珞谕地方。凡因偷窃、两性关系引起争端,无确切证据作出判决时,在氏族首领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各备一块木板,木板两端画上太阳、月亮,中间挖一穿线孔,线的一头绑在一根长竹竿上。届时,当事人双方各自向太阳、月亮起誓,誓词大意为请太阳、月亮作证,谁说谎就惩罚谁。誓毕,各自把挂有木板的竹竿指向对方住宅方位竖起。此后,主持人根据谁家里人先生病、受伤及牲口遭损失等现象定为负方,按惯例交付一定的财物给对方,以示了结。
见“纳若”(1266页)。
见“商卓特巴”(2093页)。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以县东北有赭色孤峰而得名。汉为辽西郡文成县地,先后有东胡、乌桓、鲜卑、库莫奚、契丹等少数民族在此游牧。辽于其地东部设高州,西部设松山州
见“奶油”(646页)。
书名。中国伊斯兰教著作。清代名经师蓝子羲撰。7卷。成书于清咸丰二年(1852)。作者字煦甫,湖南长沙人。官至湖北武昌府尹。精儒家经典及伊斯兰教典籍。此书以《周易》、《中庸》、宋明理学、阴阳五行说,解释
南匈奴诸单于之通称。见“南匈奴”(1590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春秋后期赤狄反晋起义首领。周定王十三至十四年(前594—前593),赤狄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部先后被晋景公击灭,部众大部并入晋,成为农奴或军卒。因不堪晋国的奴役,不断进行反抗。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
古河流名。又称沅水。汉代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源出牂牁且兰县,东至镡成县、无阳县,又东经辰阳,有辰水注入,称辰溪口。东经沅陵县北、临沅,与酉水交会。又东至长沙下巂县西,下注入洞庭湖,会于江。
见“速不台”(18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