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辅
三公的别称。《后汉书·朱浮传》:“(帝)即位以来,不用旧典,信刺举之官,黜鼎辅之任。”
三公的别称。《后汉书·朱浮传》:“(帝)即位以来,不用旧典,信刺举之官,黜鼎辅之任。”
官署名。① 魏晋南北朝时都督诸州军事府之简称。②元朝钦察亲军都督府之简称。后改大都督府。③ 明朝置为最高军事机构。朱元璋吴元年(1367) 即改原大都督府而置。设左、右都督为长官,正一品,同知都督,从
吏名,也称议曹,汉朝丞相府、郡、国、县皆置。无固定职事,掌谋议应对。《旧汉议》:“丞相府有议曹,郡国县亦有。”《汉书·循吏·龚遂传》:“上遣使者征遂,议曹王生愿从……乃臣议曹教戒臣也……议曹王生为水衡
指帝王在位。《尚书·周书·无逸》: “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朔方王之下。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隆福宫卫候司改名,简称卫候司。秩正四品(或升正三品)。领东宫挖鹤卫士,兼掌仪从金银器物。隶詹事院。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泰定帝泰定四年(1327)三月复置,
清末专为同治的瑜、珣、瑨、三妃设置的药房。属内务府,有医师二、三十人。清代内务府档案中有关于寿药房的档案。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
官名。西汉置,属京兆尹,为京县长安的正副主官,掌长安县政事。北周与隋,长安令、丞亦为京县的正副长官。唐代长安令丞为赤县令丞之一,参见“赤县”。
吏部尚书的别称。因吏部居尚书列曹之首,且权任要重,故名。《三国志·卫继传》:“拜奉车都尉、大尚书”。《晋书·孔愉传》:“寻徙大尚书”。官名,汉朝称诸曹尚书之长为大尚书。《隋书经籍志》录有:“《四人月令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王府与东、北、翼三王府的属官,分别称为典天马、典东马、典北马、典翼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