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门丞
官名。为黄门令副贰。西汉置一员,任用宦者。东汉丞、从丞各一员,秩三百石。丞佐令管理宫中宦者,从丞侍从皇帝出入。三国沿置。
官名,汉置,为黄门令之副,佐令掌省中诸宦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三国沿置。
官名。为黄门令副贰。西汉置一员,任用宦者。东汉丞、从丞各一员,秩三百石。丞佐令管理宫中宦者,从丞侍从皇帝出入。三国沿置。
官名,汉置,为黄门令之副,佐令掌省中诸宦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三国沿置。
官署名。又作支承所。金朝置,属太府监。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设都监二员领所事,秩正九品。官署名。又名支承所,金朝置,掌宫中出入、御前支赐金银币帛。其官有都监二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
“中书省”别称。原指禁苑中的池沼,魏晋南北朝设中书省于禁苑,掌管机要,故有此称。也可指中书省的主要官员。《晋书·荀勖传》:“(勖自中书监守尚书令)人有贺之者,勖曰: ‘夺我凤凰池,诸君贺我邪!’”亦简
官署名。又称病牢。掌关押、医治有病囚犯。五代后唐始置。宋朝沿置。真宗咸平四年(1001),因王禹偁请,除徒、流刑以上病囚仍在院治疗外,其余许保外就医。
官署名。辽仿宋总管府之制置诸军兵马都总管府,属南面军官。设官有某兵马都总管、某兵马副总管、同知某兵马事,某兵马判官。
见“印票”。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元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置, 为京城侍卫军之一,属枢密院。掌宿卫扈从,并兼屯田事务。国有大事则调度之。秩正三品,以都指挥使为主官,员额三人;下设副都指挥使二人,秩从三品,佥事二人,秩正四品
亦称禁军,原指皇帝的亲兵,北宋时用作正规军的称号。宋初挑选琵琶腿(大腿粗壮)、车轴身(肩宽腰细)、高度适中(五尺五寸至五尺六寸)、体力强壮的军人,充当禁军,集中京师,成为全国的正规军。各赐以美名为番号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雕琢玉器。
官名。北齐都官尚书所属有水部曹,“掌舟船、津梁、公私水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