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合称。指诸侯王国的相(宰相)和郡太守。相为王的佐官,掌导王以善,兼有监督王的职责;郡太守为一郡之长,总领一郡之政务。《后汉书·朱穆传》:“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园池之费,拒绝郡国诸所奉送。”
官名。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二人,从六品,掌弹劾纠举。不常设。又置为内官散官,以授从八品宦官。
官名。① 帝陵长官。西晋改陵园令置,管理守卫帝王陵寝,隶太常。南朝宋沿置,每陵一员; 南齐武帝永明(483—493)末置,置主簿、户曹各一员;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以后由陵监改名,二班: 陈五品、秩
文书名。唐朝宰相处理中央官署事务之公文。宋太祖时赵普在中书,其堂帖势力重于敕命,遂令削去,中书仅以堂札子行遣小事。
官名。民国初沿用清制,有内阁总理一官。后改内阁为国务院,设国务总理。内阁总理,既相当清代的总理大臣,也相当后来的国务总理。北洋政府时期国务总理的通称。见“国务总理”。
吏名。清朝京吏之一。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儒士只设于礼部。例由经承转补,食粮三年,用府检校、典史。详见“吏”。
官名。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分全国为十三部(州),部置刺史一人,秩六百石。无治所,奉诏巡行诸郡,以六条问事,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所察对象主要是二千石长吏,其次为强宗豪右,诸侯王亦在
官名。南宋高宗时,国史院置,以内侍省官充任,掌国史院杂务。
见“怯薛”。
官署名。即“陕西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