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殿书院判院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以学士年高者为之,掌判院事。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以学士年高者为之,掌判院事。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
国民党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的直属机关。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三月,国民党的中央人事行政会议上提出关于计划、执行,考核三者互相联系的行政工作制度或工作原则,实行所谓“统一的设计”、“分别的执行”、
官名。金贞祜年间置于外路,掌畜牧事务。设官有使,正七品;副使从八品;判官,正九品。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武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隶少府监。以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所属有南窑场、西窑场与琉璃局,各设大使、副使为正副主官。
官名,王莽置,位孤卿,为大司马的属官。《汉书·王莽传》:“置大司马司允”,“以大司马司允费兴为荆州牧。”
官署名。唐朝将作监置,有令一员、丞三员,掌供舟车、兵械、杂品; 另有监事四员、典事八员等。武则天改名营缮署,垂拱元年(685)复名中校署,寻废; 玄宗开元二年(714)复置。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官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置一人。
托付国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皮以为忠,故委政焉。子产是以能为郑国。”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职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并得派赴各省考查农工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