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陵令

陵令

官名。① 帝陵长官。西晋改陵园令置,管理守卫帝王陵寝,隶太常。南朝宋沿置,每陵一员; 南齐武帝永明(483—493)末置,置主簿、户曹各一员;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以后由陵监改名,二班: 陈五品、秩六百石。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长官,掌守卫帝王山陵等事,从八品上。隋朝沿置,每陵一员,从八品。唐朝或隶太常,或隶宗正,初为七品下,高宗永徽二年(651)加献、昭二陵令为从五品上,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升令品,其启运、建初、兴宁、永康陵令仍从七品下,掌先帝山陵,率陵户守卫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宋太宗至道三年(997)置一员,管勾永熙陵事。金朝太常寺陵署置,从六品,位提点山陵下。②太子陵长官。唐朝每陵置一员,从八品下,隶宗正寺。


官名。汉置,掌守陵园。汉代各陵园有陵令、园令及丞,属太常。汉代有徙郡国民以起陵邑的制度,故陵之左右前后即成县邑,因此,陵园的长官,略同于地方长官。见《历代职官简释》。《后汉书·百官二·先帝陵》:“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注:“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贼事。”

猜你喜欢

  • 小司市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司次官,员一人,佐司市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市下大夫”。

  • 内主书

    官名。北魏置,在宫禁内负责文书诏命抄写。《魏书·张蒲传》: “天兴(398—404)中,(张昭)以功臣子为太学生,太宗即位,为内主书。”

  • 宣力武臣

    功臣封号。明朝置。武臣因功封公、侯、伯爵者,如特奉圣旨,可得封。

  • 翊二府中郎将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二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总其府事,掌领本府校尉、旅帅、翊卫之属宿卫。

  • 京都市署令丞

    官名。隋初置廪市署有令及丞,属司农寺。炀帝时改隶太府寺,称京都市署令丞。京师东市叫都会,西市叫利人,东都东市叫丰都,南市叫大同,北市叫通远。五市署各置令及丞,唐代沿置,京师有东西两市,东都有南北两市,

  • 匠师下大夫

    见“小匠师下大夫”。

  • 理藩部各司帮印

    官名。清末理藩部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各置帮印一至二人,为司的副主官,以郎中、员外郎、主事充任。参见“理藩部”。

  • 折冲上士

    官名。北周置。折冲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官名。见“折冲中大夫”。

  • 运副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见“盐运使公署”。

  • 市公安局

    市政府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公安事项,消防事项,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保甲事项,兵役事项,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