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铁道部路警管理局

铁道部路警管理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管理铁道部所属铁路局警察行政事宜。主官有局长一人,副局长二人,均由铁道部长派充。局内设秘书主任一人,秘书二人,承局长、副局长之命,办理秘书事务;处长三人,承局长、副局长之命,主持各该处事务,科长六人,承上官之命分掌各科事务;科员二十四人,督察员二十六人,事务员十二至十八人,承长官之命,分任各处科事务;雇员八至十二人,承上官之命分任缮写及其他事务。

猜你喜欢

  • 候史

    官名,汉置,为候长之副,佐候长主亭燧等事,掌侦察候望报告敌情。参看“候长”条。

  • 赏给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分属度支部,掌百官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及冬春衣物等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 计曹掾

    官名,三国魏置,为郡太守的佐吏,掌郡的财政会计。《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犊民酉牧,年七十余,有至行,举为计曹掾;帝嘉之,特除郎中以显焉。”

  • 中都留守司

    官署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原中都留守卫指挥使司而置。设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后改设副留守一人,指挥同知二人。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各一人,断事司,断事、副断事、吏目各一人。掌中都守御

  • 右三部检法司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主管兵、刑、工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掌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兴定二年(1218)曾增设知法、掌法等职,四年罢。官署名。金代于工部设

  • 外城工巡局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七月置,掌同内城工巡局。设会办外城工巡局事务大臣二人,下设监督、总办、帮办等。内部组织分为文案处、支应处、待质所、发审处。所属机构有内外城巡捕东分局,外城巡捕西

  • 调遣大臣

    官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设。八旗中每旗设二人,共十六人。专司出兵驻防时之调遣诸事,亦可参予审理本旗内之词讼。

  • 判录司右司副

    参见“判录司”。

  • 币制局提调

    官名。清末度支部币制局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一人,正三品,由本部左、右丞兼充。掌提挈全局事务。

  • 大名军器局

    官署名。元朝置,隶武备寺。秩正七品。置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