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名。宋朝初年,中央及监司置。真宗景德二年 (1005),各州县皆置。为低级吏人,在押司及手分之下,掌书写、造帐等事务。吏员名。宋吏部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及二十四司均置,司农、太府二寺亦置,本为官署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委任职技术人员:一、经普通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
官署名。元朝置。北面官,掌上京道诸军执法戒严等事。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边防官。设都虞候为主官,掌边防军务。
官署名。各曹郎中办公的官署称曹司。《新唐书·刘祥道传》上疏:“专责曹司,理有未尽。”
官名。即度支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度支郎中为司度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即“奚监军”。
同“内城巡警总厅总务处”,参见该条。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附于京师内外城地审厅内。掌京地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五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禁止民众暴乱。《周礼·秋官》: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禁庶民之乱暴力正者,挢诬犯禁者,作言语而不信者,以告而诛之。”官名。周设此官
官名。南宋国史实录院置,员一人,以内侍省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