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房
流外官名。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参见“贴司”。
流外官名。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参见“贴司”。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经济类科目。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诏举, 试以策论。取中二十五人,均加升用。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厩、兵符之事。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御马司设,置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左、右监丞及典簿、长随、奉御等官佐之
官署名。明朝内府置。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近侍、看时近侍无定员。掌观察气象,测候灾祥,并会同钦天监经管每年造历之事。官署名,为汉朝气象机关,属太史,掌候日月星气。其长官为丞,有待诏四十二人,十四人候星,
官名。唐朝太常寺汾祠署次官,置一员,从八品上。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1375)因部事浩繁,增设刑部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罢。
道的等级之一。北洋政府时期规定,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二等道:一是辖县较多、财富较富或辖县虽少而繁剧的;二是边区而又形势重要的;三是地当冲要或境内辖有重要商埠的。
即太子左、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详见“翊卫”。
转运使简称。清代都转运盐使的简称,又简称盐运使。参见“都转运盐使司”。
强行削除官吏禄阶或没收其家财。
官名。清末户部银行长官。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定额一人,简任,任期五年。掌管全行事务,并为理事会议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