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勒依法依旦尼达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仪长”,为清朝贝勒府总统领官。设一人,从四品。掌董率府僚,纪纲众务。宣统元年(1909),以避溥仪讳,改称司礼长。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仪长”,为清朝贝勒府总统领官。设一人,从四品。掌董率府僚,纪纲众务。宣统元年(1909),以避溥仪讳,改称司礼长。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孙权曾行之。见《三国志·吴主传》。
汉代官府依事务繁简有剧平之分,剧曹即事务繁杂的办事机构。东汉尚书分六曹,带曹有令史三人,后剧曹另增三人。官署名,汉置,指治事繁难的部曹。《后汉书·百官志三·尚书》:“凡六曹……后增剧曹。”
官名。北宋神宗时,五岳庙设管勾、提举或提点官。后改置监官,以选人充任。如非自己陈请而由朝廷特差者,如同黜降宫观之例。南宋时,因官多阙少,选人及使臣往往破格选差岳庙,理为资任。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
官名,俸六百石,掌公主家钱财库藏。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位在太子内直备身正都督之下。从五品。
官署名。简称典属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札萨克各部、旗之疆界、封爵、设官、会盟、屯戍、驿递、互市及蒙藏等喇嘛之事,并办理与俄国、廓尔喀之交涉、入贡及贸易等项事务。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录
官名。五代始置。北宋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官名。唐代后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府州县的等级之一。(1) 县。唐制县有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之差,望为八等县的第三等。京都所治为赤县,京之旁邑为畿县,望以下诸等均以户口多少、资地美恶分等。宋制亦为京、畿、望、紧、上、中
官署名。宋朝置,掌修合良药,出卖以济民疾。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