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职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
官名。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总理本司事务。
散吏名。东汉郡府置,见《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其地位相当于掾,无具体职务。晋代犹有设置,《隶续》二一所载《南乡太守司马整碑阴》有从掾位五十七人。县散吏亦有从掾位,《隶释》五《酸枣令刘熊碑》有从掾
官名。周朝置。掌制作陶瓦盛食器皿。《周礼·冬官·考工记》:“旊人为簋”,“凡陶旊之事,髻垦薜暴不入市。”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 改雍州置,领万年、长安、蓝田、渭南、昭应、三原、富平、栎阳、咸阳、高陵、泾阳、醴泉、云阳、兴平、鄠、武功、好畤、盩厔、奉先、奉天、华原、美原、同官等二十三县,察其丰欠
官名,辽朝置,为北院属官,佐北院枢密使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之。见《辽史·百官志》,参看“知枢密院事”条。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改太子左侍率置,设长贰率一员、副率一员,掌东宫兵仗、仪卫,统亲、勋、翊及广、济等五府诸府兵,有长史判诸曹府,及录事、仓、兵、胄曹参军事,又有司阶、中候、司戈、执戟等属官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吏部别置散官八郎之一,从六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文散官,从六品上,太宗贞观元年(627)改为奉议郎。文散官名。隋开皇中置,秩从六品上
官名。元代设于中书省,掌出纳四方文移缄滕启折之事。秩正八品,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员额二人,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减为一人。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司勋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名司勋郎中,为吏部司勋司长官。官名。隋文帝置司勋侍郎,隋炀帝改为司勋郎;掌官吏勋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
官名。宋朝茶马司置,位在都大提举茶马之下,掌榷茶之利,以供市马。官名。宋设榷茶买马司,后改称提举茶马司,后又改称都大提举茶马事;设主管茶马,同提举茶马,都大提举茶马,按资历分别任之。负责榷茶买马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