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路招讨司
即“西南面招讨司”。
即“西南面招讨司”。
官名。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前于太史监置,为太史令之佐官。掌观察天文、推定历法等事。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监为院,职官亦随改。
官名。清朝管理盐务之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始设。后定员额,山西、河东、两淮、淮南、淮北各一人。正五品。掌掣盐政令。官名,清设此官,属两淮盐政,专掌抽查检验盐斤之事。见《清史稿·职官三》。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周朝天子册命诸侯臣子时颁赐的玉器,作为册封的凭信。《诗经·大雅·荡》: “锡尔介圭。”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追师下士六人,工二人。掌制王后及内外命妇的冠戴。郑玄注:“追,治玉石之名。”北周依《周礼》置工中士,正二命;工下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官署名。蒙古国置,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太宗时,始置行政官。宪宗时用行省名。旭烈兀西征期间,行省受其节制。元世祖即位后,阿母河以西委付旭烈兀管辖,行省废。
官名。南朝梁、陈置,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清朝户部宝泉局之主官。隶于户部钱法右侍郎。顺治元年(1644)设,满、汉各一人,由各部司员中保送简用,两年一更代。掌监收铜铅及铸钱之事,并督察匠役勤惰。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