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改殿庭仪礼司使置。为一人,正七品。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官名。北周武帝时置,在武候率下大夫之上,仍属夏官府,为武候府长官,统武候兵,其下设次大夫。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扬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所在地名。明太祖洪武十七年 (1384)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审刑司、五军断事官等司法部门官署于太平门外,名其所曰贯城。
官名。明朝司农司长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司农司置,一人,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罢。三年复置,四年再罢。掌农耕之事。
①科举制度中,在殿试后皇帝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称传胪。其制始于宋,进士在集英殿宣唱名次之日,皇帝至殿宣唱,由閤门承接,转传于阶下,卫士六七人皆齐声传名而高呼,故名。② 明朝称进士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
即丞相司直,为丞相府属吏,汉武帝元狩五年置,俸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东汉建武初也置,居丞相府(司徒府),掌佐丞相督录诸州,后省,建安八年复置,不属司徒,不领诸州而掌督中都官;建安九年诏司置比司隶校
科举制度。明崇祯十四年(1641)置,为武科名目,以选任武才,应付农民起义。诏下,无有应者。
官署名。北宋太宗雍熙四年(987)置,掌京城诸寺邸店、庄园课利之物,以寺务司官兼领,上隶于三司。官署名。宋雍熙四年(公元987年)置,掌征收京城诸寺、邸店、庄园赢利之事。听命于三司,而由寺务司兼管。参
宫观官名。南宋改管勾宫观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