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司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设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后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另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后定均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掌传旨,册封等事。凡颁行诏敕,册封宗室,抚谕四方,征聘贤才,及赏赐、慰问、赈济、军务、祭祀,则遣其行人出使。建文(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署名。明置,掌捧节奉使。其长官为司正,正七品,司副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下设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见《明史·职官三·行人司》。
官署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设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后改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另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后定均以进士充任,升品秩。掌传旨,册封等事。凡颁行诏敕,册封宗室,抚谕四方,征聘贤才,及赏赐、慰问、赈济、军务、祭祀,则遣其行人出使。建文(1399—1402)中罢。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署名。明置,掌捧节奉使。其长官为司正,正七品,司副左右各一人,从七品。下设行人三十七人,正八品。见《明史·职官三·行人司》。
官名。 西周中期置。 掌文书簿籍。见《散盘铭》。
官名。少暤时设此官,掌法制。《左传·昭公十七年》:“鸠氏,司马也。”注:“鸠,王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也写作雎鸠氏。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佐尚书、侍郎管理全部事宜,并分别各司事务,稽核五品以下各职员功过。
《尚书·吕刑》指出当时(西周时)主审案件的刑官,可能出现五种偏差:“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即依仗自己权势随意处理,或乘机和报恩怨,或暗中受到权势者的牵制,或乘机敲榨勒索,或贪赃枉法。若审判官
官名。战国秦置。统领百人士卒的将官。《商君书·境内》: “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不得首,斩。”武官名。战国时秦国军队编制,每百人设百将一人以统率之。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掌收受各省衙门的来文,并呈堂官画阅,编号记档,分发各司办理,并管理户部吏员、工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官名。西晋置,分东、西、南、北四部,掌督漕运,隶大司农。东晋省。
官名。北齐置昭玄寺,掌诸佛教。鸿胪寺中亦置典寺署,统州郡沙门,隋炀帝改佛寺为道场,改道观为玄坛,各置监丞,并在鸿胪寺设崇玄署管理之,置署令一人。唐贞观中省。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复置,有令丞各一
官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见“甘肃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