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都察院置,正四品。详见“左佥都御史”。
见“驻泊”。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钱币铸造等事。
文书名。上行文。用于臣下对皇帝。明朝规定,凡内外衙门循例奏报事项,如乞恩、认罪、缴敕、谢恩等。以及军民人等陈情、建言、申诉各事,俱用之,不加印。(凡各衙门汇报公事用“题本”。)清初沿用,明定,凡私事用
①泛指京都官以外的官员。《后汉书·郎传》: “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② 司隶校尉别称。《三国志·崔林传》: “及为外司,万里肃齐。”崔林时为司隶校尉。③ 州属吏。《
官名。北魏置。主管钱币的铸造事务。下设长史。参见《魏书·高崇传》。
阶官名。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从六品下。元十五阶第七阶,从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下,称纯和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中军主师之副。《左传·宣公十二年》: “(晋军) 及河,闻郑既及楚平,桓子欲还”,“以中军佐济”。
官名。北魏置。统领虎贲,侍卫皇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官名,西汉置,为虎贲校尉属官,掌领轻车。参看“虎贲校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