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刑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员外郎。
科举制度,指文科、武科殿试第一名,始见于唐。初因应礼部试得中放榜,故称第一名为状头(元)。宋朝定制。太祖开宝八年(975)殿试,重定礼部合格举人名次,正式用以称得第一名者。后历朝沿用,亦称殿元。明清文
官名。又称斯卜剌、贝尔、琼万户。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境内。
官名。又称署司弓。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协掌备弓处事。初名弓匠委署固山达,额设五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四十四年定为八品职衔。光绪三十年(1904)省一人。
官名。南诏官,主兵,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名。明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左副留守一人,佐正留守统凤阳、长淮等八卫,防护皇陵。后改副留守只设一人,不分左、右,定正三品。
官署名。太平天国官爵不分,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以处理国家政务。翼王府设官如下:翼殿六部尚书,掌理政务,每部一人,计六人。承宣,掌发号施令,有翼殿左一承宣、右二承宣至左二十三承宣、右二
官署名。东周王室及韩国等设置。主管收藏财货器物。汉朝诸侯王亦置。《史记·田叔列传》:“发中府钱,使相偿之。”张守节《正义》:“王之财物所藏也。”官署名,东周王室、晋及后来的韩国等置。中府即内府,是与外
即副职,正官的佐属,犹今之“第二把”,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进同谋略,退为副佐。”
铨选制度。唐高宗上元三年(676)因桂、广、交、黔等州都督府土人首领任官简择,未甚得其才。始四年一度,差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使前往选补,御史同往注拟; 有应任五品以上官者,选补使与所管都督府具条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