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部曹
官署名,北齐尚书省有膳部曹,掌侍官百司礼食肴馔等事。其主官称郎中。见《隋书·百官中·尚书省》。
官署名,北齐尚书省有膳部曹,掌侍官百司礼食肴馔等事。其主官称郎中。见《隋书·百官中·尚书省》。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掌助理本府公事。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筹备防务事项。
官名。清末地方交涉使司之属官。协助办理交涉事务。分一、二等,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官名,西汉置,东汉省。掌翻译,其长官为令、丞。《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后汉书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监督军法的执行。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委员会于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委派各战区的行政督察专员或区保安司令兼任军法执行总监部督察官,其职掌只限于检举、密报、纠正,并无审判权。
州门下吏名。北齐置,见“记室从事”。
官名。唐朔禁军左神威军统兵长官,德宗贞元三年(787)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二人,正三品,宪宗元和三年(808)罢。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掌粮仓小吏。春秋置。《孟子·万章下》:“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焦循注:“孔子尝以贫而禄仕。委吏,主委积仓廪之吏也,不失会计当直其多少而已。”官名。周置此官,掌管仓库出纳保管的小官。
官名。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如帮总办、帮提调等。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称为帮办。北洋政府沿置,设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置,掌管收发本司应办交议开抄折件、京外各项公文,并承办本司支销各款。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宋朝置。南宋理宗时,应试举人私相抄袭,成抄古作,成袭老儒旧文,极多雷同,故于礼部试、国子监解试置。凡雷同试卷,即行黜落。后以贡院参详等官兼任。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理宗后在礼部试和国子监解试时各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