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上侍卫
官名。即“饭上侍卫”。
官名。即“饭上侍卫”。
周朝公卿大夫采邑及王族子弟食邑。《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则治都鄙。”郑玄注: “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
官名。①南朝宋置。明帝定后宫九品官时,依宫号不同设有紫极房参事、宣融房参事,官四品;景德房参事、采蓺房参事,官五品,均无定员。掌铨选人士。②北齐都水台设参事十人,与使者共管诸津桥事。又据《宋书》卷18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统军司副长官,佐南院统军使掌南院从军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西汉属大司农,有丞。武帝元封元年 (前110) 郡国置铁官,皆属之。东汉省,地方铁官归属郡国。官名,汉置,属大司农,掌买卖铸铁器,有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盐铁论·水旱篇》:“铁
官名,属少府,掌囚徒罪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左司空”条。
官名。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黍仓中士,正二命;黍仓下士,正一命。掌黍的收藏。《周礼》无此官。
金代以皇帝指定专门官员或由皇帝亲自覆核廉察的结果,称为廉问。天眷三年 (公元1140年) 命温都等廉问诸路,得廉吏杜遵晦等一百二十四人,各进一阶;贪吏张轸等二十一人,尽行罢免。
狱名,也写作“请室”,汉置,为居禁犯人之处。《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及降侯免相之国,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征系清室。”注:“《集解》曰:《汉书》作‘请室’。如淳曰:请室,狱也。”
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参见“太仆丞”。官名。为太仆寺卿的佐官,其地位仅次于丞,掌衙署内部事务。见“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