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修中书条例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清理中书政务,以为变法之准备,设看详、同看详及编修官。八年罢。
官署名。宋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置,掌编修中书条例。八年(公元1075年)罢废。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清理中书政务,以为变法之准备,设看详、同看详及编修官。八年罢。
官署名。宋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置,掌编修中书条例。八年(公元1075年)罢废。
官名。胡三省《资治通鉴》注:“后魏有驼牛都尉。”北周置典驼中士,正二命,典驼下士,正一命。掌驼只的驯养,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
唐制,除受四品以下,五品以上官称制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官名。北周置。亦称太子宫尹、宫尹下大夫。掌辅佐太子,一说即詹事之任。元善任职时,每执经以教太子。正四命。下设小宫尹上士、宫尹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置,为太子属官,秩正四命
①官名。春秋楚置,掌一县之政令。《左传·昭公十一年》: “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其长”“楚曰公曰尹”。一说为爵名,即楚县大夫之僭称。《左传·宣公十一年
官名。西汉属右扶风,职掌畜牧,秩六百石,有丞。官名,秦汉皆置,属主爵都尉,掌畜牧之事。有丞。参看“掌畜”、“掌畜官”条。
见“作坊”。
官名。见“外府寺”。
官名。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部属),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四人,管理大小事务。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官名。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又写作“斋桑”,本汉语“宰相”之转,用做“管事者”
官名。西汉时太仆所属有牧师菀令六人,管理河西六郡牧师菀三十六所,每郡各一人。东汉时西北牧地多失,仅留汉阳流马苑一所,改由羽林郎监领;此外于犍为、越巂、益州诸郡置牧菀,其官均属郡国,与牧师菀令与羽林郎之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 “护军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