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私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财政部,以署长为主官,其职任为防止走私,并设税警部队归其指挥。本署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区缉私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财政部,以署长为主官,其职任为防止走私,并设税警部队归其指挥。本署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区缉私处。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由运粮提举司改立。秩从五品,隶兵部,掌两都陆运粮食。设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掌管两都陆运米粮等事,属兵部。至元十六年始设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
官名。又称“御戎”。春秋晋置。掌驾驭兵车。大夫爵。《国语·晋语七》: “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使为戎御。”
官名。十六国西秦置,掌管鲜卑叠掘部事务。《资治通鉴·东晋安帝隆安三年(399)》: “夏,四月,鲜卑叠掘河内帅户五千降于西秦。西秦主(乞伏)乾归以河内为叠掘都统,以宗女妻之”。胡三省注:“叠掘亦鲜卑一
①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周礼·秋官》: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掌都家,听其狱讼之辞,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参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班,拟先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伏波将军等号。
官名。麴氏高昌国兵部次官,协助兵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皇帝将臣下章奏留在宫中,或存档备查,或暂缓批答交议; 大臣亦借此陈述机密。明朝时为题奏文书处理方式之一。依制题奏批答,或下部议; 留于禁中不答不议,为留中。清朝制度,凡官员有奏章上呈,均需面交(或差小
东宫警卫机构。唐龙朔二年(公元66 2年)改左右内率府为左右奉裕卫,咸亨元年(公元670)复旧。
官署名。① 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之司务厅 (或经历厅、主簿厅) 的下属机构。掌文书收发。置有经承一二人。根据记载明确设有此机构的,有吏、户、礼、工各部之司务厅,都察院经历厅,太仆寺主簿厅,兵部职方司,
官名。隋文帝置库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诸郎为郎,废员外郎, 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库部员外郎,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