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周时地官府司仓司长官 (一说以司仓下大夫为长官,未设中大夫职),武帝建德(572—578)初,杜杲曾自司城中大夫迁此职。正五命。其职掌参见“司仓下大夫”。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监门府为右监门卫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上将军前为长官,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
官名。《周礼》无此官。汉始置游击将军,魏晋沿置,至南朝梁陈为宿卫军将领之一。北周仿此职置左右游击率上士,正三命,属夏官府武伯中大夫。《隋书·礼仪志》载其职掌为“掌游击之士。其队器服皆玄, 以青为饰。”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为九江榷关之主官。关署位于九江府城西郊。掌收盐茶竹木之船料及牲畜税。乾隆四年(1739)改由广饶九南道兼充。
官名。见“参议”。
官名。东汉太尉府设兵曹,有兵曹掾,秩比三百石。郡县亦置。兵曹主兵事,以掾司理其事。官名,汉置,为太尉府或郡县佐吏,省称兵曹。《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
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程序之一。即官员授受差遣前,按吏部四选颁布的阙榜,申请登记某一差遣窠阙。登记时,须填报籍贯或寄居地,历任功过,举主情况,以及有田产物力处。
(1)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见《汉书·惠帝纪》。(2)唐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改府兵士兵——卫士为武士。
官名。唐玄宗天宝(742~756)以后,节度、观察、团练、防御诸使皆置为幕职,掌助理军政。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阶官,换从事郎。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中规定:“公务员接奉任状后,除程期外,应于一个月内就职,但具有正当事由,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得延长之。其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