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将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位高于神使。系衔另冠以二字,如忠鲰神将,但多数无特号或数字。受封者仅十余人。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天王诏旨》中有护京神将,其官阶低于朝将,高于主将。《太平天国史事日志·爵职解说》查列神将十五人,均未冠护京字样。在《领发物单》、《去文底簿》上记有忠神将一人,可能神将的命衔方法与朝将相同。其所掌既有在朝任文职者,亦有统兵在外者,实际上成为后期新设的官阶。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位高于神使。系衔另冠以二字,如忠鲰神将,但多数无特号或数字。受封者仅十余人。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天王诏旨》中有护京神将,其官阶低于朝将,高于主将。《太平天国史事日志·爵职解说》查列神将十五人,均未冠护京字样。在《领发物单》、《去文底簿》上记有忠神将一人,可能神将的命衔方法与朝将相同。其所掌既有在朝任文职者,亦有统兵在外者,实际上成为后期新设的官阶。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亦称“东北路都统所”、“东北路行军都统所”。天祚帝天庆四年 (1114) ,以守司空萧嗣先为东北路都统率兵远征女真,天庆七年(1117),有东北路行军都统奚霞末。皆设司治事,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属于法律科目。试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 宋于雍熙二年(公元985年)置明法科,兼习三小经。景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由承政厅改设。详见“陆军部承政司”。
又称“坊总”。清朝管理街市之职役。城中日坊,其编户之头目称坊长。推诚实及家道殷实之人充任。掌稽查奸伪、偷盗、赌博及来历不明之人。定期更换。民国时期,城市分区,区下分坊,坊的负责人称“坊长”,由坊民大会
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其地位次于管驾、管轮诸职。见“征税部”。
宫廷卫士代称。《战国纵横家书》一八: “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宫。”武官名。战国时赵国设置,为近卫侍御之官。《战国策·赵策》记左师触詟谓赵太后:“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
官名。即仓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仓部员外郎。
使职名。即文思院使,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 改,三年罢置。官名。唐置文思使,五代后梁时改称乾文院使。后唐时复旧。参见“文思使”。
官名。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掌本衙门之事。乾隆三十一年(1766)设本部司员一人,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皆由本部拟定正陪,奉旨拣派,每年一更代。
官名。隋初置, 大理寺司直十人,炀帝时增至十六人,掌出使推覆,若大理寺有疑案,则参议之。唐因隋旧制,置司直六人,所属有司直史二人。宋大理寺亦置司直,地位在评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