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集贤院事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为集贤院的长官,秩从四品。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为集贤院的长官,秩从四品。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总理全省学务。三十二年,改为学务公所。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军政部设置,军政部撤销后改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名。秦及西汉初属中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后更属执金吾。又,边郡、属国都尉及西域都护皆置之,为武职。西汉置,为领兵的武官,位在都尉下。将军、中尉(即执金吾)、属国都尉、西域都护都设此官。《汉书·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捐资入国子监为监生者。明朝景泰元年(1450)始以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称民生、又称为俊秀。授职者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若京职则光禄寺、上林苑、或边远直省,被视为异途。
参见“太弟中卫率”。
唐朝内侍省设在长安城北宫城内,与在城南三省等中央官署相对,故为内侍省别称,借指宦官势力。内侍省的别称。唐朝内侍省设在皇宫北面,故称内侍省为北司。
官名。①掌乐之官。西魏始置于春官府。北周沿置。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乐部”。参见“司乐中大夫”。明朝置,为太常寺之属官,额定二十人,从九品,掌祭祀、宴飨之舞乐”。多由乐舞生、乐户充任。清沿明制,
官署名。清朝随侍警卫皇帝之机构。初有其实而无其名,仅以上三旗中选拔的材武出众者为侍卫,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之。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之侍卫,均入上三旗“行走”。乾隆二十三年(1758)修《清会典》时,名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顾问应对、参谋军事。《三国志·吴书·孙策传》:“(以)彭城张昭、广陵张紘、秦松、陈端等为谋主。”谋主即谋士。
官名。清末新设之职官。掌文书案牍。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二等;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三等。又,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所属亦有书记官。详见“一等书记官”、“二等书记官”、“三等书记官”。民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