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汉档房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缮写题本,翻清译汉及保管档案事务。设堂主事满一人,汉军一人;笔帖式满七人,汉军六人;经承四人。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缮写题本,翻清译汉及保管档案事务。设堂主事满一人,汉军一人;笔帖式满七人,汉军六人;经承四人。
官署名。宋初置,为宦官机构。太宗淳化五年(994),改为黄门。
官名,汉置,为郡国属吏,掌监神庙祭祠之事。
宦官名。北齐置。参见“乘黄局”。官名。北齐置,属中宫仆署,见“中宫仆署令丞”。
宰相的别称。商汤时伊尹为阿衡(宰相),周初时周公为太宰(宰相),故后世称宰相为衡宰。《后汉书·文苑列传·郦炎传》:“绛、灌临衡宰,谓谊崇浮华,贤才抑不用,远投荆南沙。”绛,指绛侯周勃;灌,指灌婴;谊,
宋朝吏部、户部、礼部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右名曹郎中转左名曹郎中。
官名。东汉末置,郡府属官,掌教授生徒,不常设。三国魏郡府、东晋大将军府曾置。南朝宋豫章王立左学,设此职位比州西曹。南齐王国学馆亦置。皆由文学之士充任。官名,东汉末置,为郡守属官,不常设,掌教授诸生。其
① 周朝六种治国法典合称。即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属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六官分掌。《周礼·天官·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官名。隋文帝内官六尚之一,置三员,视从九品,掌内宫营造百役,领司制三员、典会三员。炀帝置为尚工局长官,置二员,从五品,领司制二员、司宝二员、司彩二员、司织二员。参见“尚工局”。宫中女官名。隋炀帝时置,
官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置,属宣课提举司,秩从七品,掌马市税收。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见《元史·百官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