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左选之事。
见“马步军专勾司”。官署名。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属三司,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置勾当官一人,以三班使臣充任,后改任京朝
官署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总领户、度、金、仓四部财赋。
官名,为左都尉与右都尉的合称。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武将,掌帅军作战。《汉书·西域传·卑陸国》:“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译长各一人。”
官署名。北宋陪都北京置,掌守卫、弹压之事及钱谷、兵民之政、设留守为长官。金朝海陵王贞元元年(1153)设于北京大定府,长官为留守,秩正三品,带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
官名。唐置,见“端尹府”。
即中兵参军。
“提督学政”之别称。郡提督学政,参看“学政”条、“提督学政”条。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一人,初为正六品,后改正八品。掌王府印章、符牌。
即“东征都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