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司农寺所属官仓。掌谷物廪藏之事,以供官吏、军兵禄食之用。
官署名。北魏置。职掌不详,多以他官典本曹事务。《魏书·宿石传》: “(文成帝兴光 (454—455)中,(宿石)迁侍御史,拜中垒将军,进爵蔡阳子,典宜官曹。迁内行令。”
官名。即刑部都官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官。
官名,西汉时属大司农,东汉改属河南尹,掌敖仓。详“荥阳敖仓官”条。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六年 (1003) 并南、北造箭库置,掌造长箭、弩箭。以三班使臣及内侍为监官,员二人。
清代保荐官员的一种方式。京外大臣推荐有才能的人,或叙录有功劳的官员,请求以某项官职任用或加以某项荣典,奏报以后,交吏部审议,称为“明保”。如有特殊才能,请破格录用的,称为“密保”,一般交军机处存记,于
官名。晋设此官,掌护南蛮,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见《晋书·职官志》。
即太子太师、太傅、太保。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一种兵民分离、兵家子弟世代为兵的制度。此制形成于汉末及三国时期。秦汉时期实行征兵制,至东汉末年由于战争濒仍,人民流离,征兵制遭到破坏,募兵兴起。募兵原无固定对象,但应募之后,兵役就落在这一部分应募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