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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场

官署名。北宋置,掌年额税炭木炭,以供内外之用,并向京城百姓出售。设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司农寺。


官署名。宋置,掌储备薪炭以供百司之用。见《宋史·职官五·太府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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