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补法
宋朝太学招补新生的考试法。各地士人,经原籍给公据,召到保人,不论有无学籍,皆可参加太学入学考试,考本经大义一场,合格者补外舍生,称混补法。南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以应试者众,改行待补法。宁宗时一度复行。参见“待补法”。
宋朝太学招补新生的考试法。各地士人,经原籍给公据,召到保人,不论有无学籍,皆可参加太学入学考试,考本经大义一场,合格者补外舍生,称混补法。南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以应试者众,改行待补法。宁宗时一度复行。参见“待补法”。
东晋南朝时郡主簿的名目之一。太守到任时新辟除的主簿,谓之迎新主簿,晋末已有此名,《隋书·百官志上》谓梁郡县均有“迎新”之员,是南朝梁亦有迎新主簿。北齐仿南朝之制,于郡县各置光迎主簿,至隋初改称光初主簿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 (713—741) 初置,掌领乐工数百人教“皇帝梨园子弟”习法曲雅乐。代宗大历十四年(779) 罢。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司法官惩戒法》规定,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均得依法惩戒。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司法官惩戒委
古代官吏请求辞职或退休叫乞身。《后汉书·隗嚣传》:“夫以二子之贤,勒铭两国,犹削跡归愆,请命乞身,望之无劳,盖其宜也。”
官名。金、元设此官,掌管档案等,为正八品官员。《金史·百官一·架阁库》:“管勾,正八品,掌吏、兵两部架阁,兼检校吏部行止。”金代吏、兵两部设一管勾,户、礼两部设一管勾,刑、工两部设一管勾。《元史·百官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政区名。即原属中东铁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二月于其地置行政长官,管辖区内行政。但在此之前在司法范围内早已使用“东省特别区域”的名称。如民国九年(公元1920
掌管考试的官。宋朝以来科举考试,凡乡会试同考官称簾官;阅卷诸官名内簾,弥封收掌管等官名外簾,皆不得出堂簾之外,统称簾官。《明史·选举二》:“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簾官,在内主
皇帝的正妻称皇后。《汉书·外戚传上》:“汉兴,因秦之称号,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适(嫡)称皇后,妾皆称夫人。”后世皆袭其称,至清朝末年废。《后汉书·皇后纪》:“及光武中兴,斫雕为朴,六宫称号,
官名。西汉置,主管王国谷物仓储之事。《史记·仓公列传》记齐国设有此官:“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菑人也,姓淳于氏,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