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置北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北王府,每部六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六尚书,共三十六人,其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六部尚书”。
在候望敌情之所的亭候,掌候望捕盗的小吏和士卒的合称。《后汉书·光武帝纪》:“诏罢诸边郡亭候吏卒。”参看“亭候”条。
清朝知府之别称。太守的美称。太守原本四马,秦汉时太守出则增一马,故称五马。见《汉官仪》。宋潘淳《潘子真诗话》:“太守驷马而已,其有加秩中二千石者,乃右骖,故以五马为太守美称。”汉太守比州长,所以“五马
满语文臣之通称,即“巴克什”。清太宗天聪五年(1631)七月规定,除特赐称此号者,余皆改称笔帖式。参见“巴克什”。
亦作莫府。将军出征时的府署。战国置。将帅出征军还则罢,治无常处,故以帐幕为府署。幕府省约文书图籍。后世沿称,亦作为将军府、将军的代称。五代时指节度使府。后唐: 诸道开置幕府,除节度副使、两使判官由中央
官制用语。官员犯重罪,皇帝下诏置狱,派专官审讯,称为诏狱。奉诏囚禁、审理犯人的机关,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汉书·文帝纪》:“降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
官名。东汉末曹操出征时临时置,掌留守事务。《三国志·国渊传》: “太祖征关中,以渊为居府长史,统留事。”亦称留府长史。官名,也称留府长史,东汉末年曹操置,掌留守事务,为临时性的。《三国志·魏书·国渊传
大理院内部事务机构。北洋政府置,属大理院书记厅,掌办本院总务,原分设文书、卷牍、统计、会计四科,旋改设文书、记录、会计三科。
官名。唐昭宗天祐三年(906)置,五代后梁因之。掌检校皇城启闭与警卫。宋朝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降为正七品
①文书名。古代告天之文书。书于简,鐍而封之,以玉为饰,故名。凡帝王举行封禅之礼时则用之。②皇族族谱。自唐即有之,至清沿袭未变。如清代皇族,自兴祖至溥仪,其爱新觉罗一族男女老幼之生卒年月、 嫡庶名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