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成苑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隶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负责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革苑马寺,改隶太仆寺。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隶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负责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革苑马寺,改隶太仆寺。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审官西院副长官。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名。三国魏置。典音律。见《三国志·杜夔传》。官名,三国魏置,掌音律。《三国志·魏书·杜虁传》:“弟子河南邵登、张泰、桑馥,各至太乐丞,下邳陈颃司律中郎将。”
①府邸属吏。《新唐书·李德裕传》:“后除浮屠法,僧亡命多趣幽州,德裕召邸吏戒曰: ‘为我谢张仲武、刘从谏招纳亡命,今视之何益? ’仲武惧,以刀授居庸关吏曰: ‘僧敢入者斩!’”②“进奏官”别称。《宋史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详稳司属官,掌武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南院详稳司”条。官名。辽置, 见“南院详稳司”。
官名。秦、汉、魏、晋、南朝宋为少府副贰。西汉置六员,秩千石。东汉减为一员,秩比千石。魏、晋、南朝宋因之,七品。梁、陈为少府卿副贰,梁四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增置少卿为少府副长官,丞位次少卿,孝文帝太
官名。北周置。《元智墓志》建德五年(576)四月“迁为司御上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五一)正三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秩正三命。参见“典驭下大夫”。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散官八尉之一,正八品下; 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大都督置,为三转勋官,比从六品。宋朝为第十阶勋官,秩从六品。金朝置为第十阶勋官,从六品
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一、王国人不得任宿卫。《汉书·龚胜传》记“胜为郡吏,三举孝廉,以王国人,不得宿卫补吏。”二、王国人不得在中央任廷尉。《汉书·彭宣传》记宣“迁廷尉,以王国人,出为太原太守。”
官名。金置,属都水监。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罢都水掾,设勾当官二人,兴定五年(公元1221年)设四人,备分治监差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