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
①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左、右各一人,正六品。掌全国道教事务。详见左、右正一。② 明朝道士的第二等,地位低于全真。
①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左、右各一人,正六品。掌全国道教事务。详见左、右正一。② 明朝道士的第二等,地位低于全真。
即“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北齐长秋寺所属有中宫仆署,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掌皇后舆马之事。所属有乘黄局教尉、细马车都督、车府部丞。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置,分领京畿、湖北、淮南、京东、京西诸镇。设镇抚使为长官,其属有参议官一人,书写机宜文字一人,干办公事二人,许长官奏辟。后废。南宋末年复置。参见“镇抚使”。官署名。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署名。即“湖广清吏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屯田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外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掌京师外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法、卫
官署名。清内务府所领机构。光绪十七年(1891)设。掌织造绸绉。然只招募缫丝、染炼、纺织各等工匠,不设官缺,由内务府大臣兼管。内务府特设机构。清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置于西苑门内,掌招募缫丝、染
官名。高昌国主客部次官,协助主客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官名。清朝虎枪营之职官。额设二十一人,上三旗每旗各七人。掌率虎枪兵以供役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