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团营
参见“提督京营”②。
参见“提督京营”②。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见“检正官”。
官名。隋文帝置虞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虞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南诏官,主财用,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文书名。即诏书的刊刻颁行件。清制,诏书在天安门举行颁诏仪式后,由礼部官接领到部,照式刊刻,颁行全国。因以黄纸印刷,故名。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官名。秦、西汉初置,掌宗庙礼仪,有丞。列位九卿,秩中二千石。景帝中六年 (前144)改名太常。一说入汉即改太常,惠帝时复名奉常。东汉末至南北朝诸霸府所建王国或置,称帝后即改太常。后世或用作太常寺别称。
官名。北宋前期,他官暂行学士院文书,称为权直。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不设。南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复置翰林权直。淳熙五年(1178),改学士院权直。
官署名。宋朝刑部所属机构,掌颁降条法、赦文,由刑部郎官领之。
隋代郡功曹名目之一。见“州迎西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