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坑冶司
官署名。宋置,掌收山泽所产及铸钱。岁有定数,根据完成任务好坏而赏罚。其官有提领诸路铸钱官一员、干办公事二员、检踏官六员、称铜官一员、催纲官一员。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坑冶司》。
官署名。宋置,掌收山泽所产及铸钱。岁有定数,根据完成任务好坏而赏罚。其官有提领诸路铸钱官一员、干办公事二员、检踏官六员、称铜官一员、催纲官一员。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坑冶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修八音盒。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管理铁道部所属铁路局警察行政事宜。主官有局长一人,副局长二人,均由铁道部长派充。局内设秘书主任一人,秘书二人,承局长、副局长之命,办理秘书事务;处长三人,承局长、副局长之命,主
国际慈善组织。起源于公元1792年法国兵士创设的战地医院,以救护战地伤兵、掩埋尸体为主要任务,其后逐渐发展进而进行各种救济事业,如自然灾害救济、社会救济等,其经费全由募捐而得,公元1864年8月,由瑞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干行在临安府置,掌造器甲。以工部尚书、侍郎提点,工部郎官每旬点检其事。金朝沿置,兼管囚徒。设使、副使领院事; 都监一员,掌收支等事。官署名。金置于诸京及节镇等处,
羽骑,为“羽林骑”的省称,即羽林军的骑兵,为禁卫军,汉置,分左、右,其长官称监,有丞。《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羽林左监一人,六百石。主羽林左骑。丞一人。羽林右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右骑。
官府文书名。即宋朝举主为被推荐人所撰荐举书。又称举削、奏削、荐削、荐牍。内容视推荐目的,如改官、荫补、应举等而有所不同。参见“职令状”、“京削”。
官名。隋初州置兵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兵曹参军事为司兵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改司兵参军事为司兵书佐。参见“司兵参军事”。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部,掌有关商税之事,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其职事归于户部。
官署名。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领匠夫三百余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秩从六品,隶少府监。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下辖南、北窑场与琉璃局。
蒙古爵位名。《明史》作“吉囊”,地位仅次于汗,清朝征服蒙古后改称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