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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十三司

官署合称。即“户部十三清吏司”。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1435)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每司各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各掌其分省之户口、钱粮等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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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周朝置。掌治丝。《周礼·冬官·考工记·总序》: “设色之工, 画、 缋、 钟、 筐、 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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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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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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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

  • 尚书水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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