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律例馆

律例馆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顺治二年(1645)始设。特简王大臣为总裁,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十八人为提调、纂修等官。乾隆七年(1742)改隶刑部。设总裁无定员,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提调官一人,纂修官四人,以本部司员充任,收掌官四人,翻译官四人,誊录官六人,以本部笔帖式充任。掌修明法令,刊定条式,随时审订,以诏有司。每经五年汇辑编排,称小修; 每十年则重编新格,增减补删,定为宪典,颁行全国,称大修。此外,刑部各司案件有应驳者及应更正者,均交该馆复核。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清置,属刑部,掌修订法令条式。《清史稿·职官一·刑部》:“律例官,由尚书或侍郎充总裁。提调一人、纂修四人(司员兼充)、校对四人、收掌二人、翻译、謄録各四人(司员及笔贴式充)。掌修条例。五年汇辑为小修,十年重编为大修。”

猜你喜欢

  • 邦右校

    官名。战国赵置。负责主造兵器的官员。战国赵国兵器题铭有“邦右佼(校)”。

  • 文籍院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监、少监。

  • 引礼舍人

    官名。明朝王府长史司置,初设三人,后革二人,未人流。掌接对宾客,安排仪事等。

  • 典言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宫局,员二人,从七品,为司言之佐。唐朝改正七品。协掌宣传启奏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 官署。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公牙》:“近俗尚武,是以通呼公府为公牙,府门为牙门,字稍讹变,转而为衙。”《唐书·诸夷蕃将传》:“命宰相南北牙群臣。”

  • 医师长

    官名。又称“医生头目”。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掌教习上驷院蒙古“医生”。额设三人。于蒙古医生内拣选医道优长、胜任教习者充任。初给八品顶戴,乾隆四十三年(1778),定给六品职衔。

  • 诏书

    见“诏”。①

  • 忠壮将军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有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 侧福晋

    清制,亲王、世子、郡王的侧室,凡生有子女者,可封侧福晋。福晋,满语,妻子或贵妇之意。额定,亲王封侧福晋四人,世子、郡王封侧福晋三人,奉特旨赏给者不拘额数。其冠服比福晋降一等。每年一次由宗人府汇奏请封,

  • 宗老

    春秋鲁、楚等国卿大夫家臣代称。掌礼乐仪式。《国语·鲁语下》: “乡其宗老,而为赋《绿衣》之三章。”韦昭注: “家臣称老。宗,宗人,主礼乐者也。”《楚语下》: “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