弩父
守亭小卒,又名亭卒、或褚,汉置,掌守亭。《后汉书·百官五》:“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注:“《风俗通》曰: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扬雄《方言·三》:“楚东海之间,亭父谓之亭公,卒谓之弩父,或谓之褚。”
守亭小卒,又名亭卒、或褚,汉置,掌守亭。《后汉书·百官五》:“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注:“《风俗通》曰: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父。”扬雄《方言·三》:“楚东海之间,亭父谓之亭公,卒谓之弩父,或谓之褚。”
官名。西汉武帝置。属大司农,职掌农耕及屯田事宜,不常置。官名,也写作騪粟都尉,汉武帝置,不常设,属大司农,掌征收军粮、在军屯中推行代田法。《汉书·食货志》:“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京外各衙门笔帖式及天文生、各旗印务笔帖式照咨补放,铨选笔帖式各缺,考补贴写中书、库使。置经承、掌稿笔帖式以办理事务。
见“十三衙门”。
官名,汉置。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郎主事,从诸郎中选高第者担任,主管某方面事务。《后汉书·范滂传》:“迁光禄勋主事。”参看“光禄勋”、“主事”条。
官名。西晋置,为尚书省右主客曹长官通称,亦称郎中,六品。东晋省并主客郎。北魏复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六品,仍可通称为郎,北齐省。
内官合称。南齐高帝建元三年(481) 置太子宫官,以良娣、保林、才人为三内职。
宋朝各路提举常平司简称。官名。又叫提举常平司。宋神宗熙宁年间始于各路设提举常平仓官。称提举常平司或仓司,掌管常平义仓谷物的收藏和分发,保证免役法、市场交易法的实施,考察官吏并加保举或罢免等;丰收年官家
监狱名。清置,专司监禁内务府管辖的旗人、太监、匠役犯人。对于所监禁的人犯,每日派三旗章京等十一人轮流看守, 女犯则移送内管领处,传该管领下年老妇人看守。
官名。西周置。一说即尹氏,执政大臣。《尚书·周书 ·立政》: “太史尹伯,庶常吉士。”杨筠如《尚书覆诂》: “尹伯,盖谓尹氏。”
海关征税部外班职员,属监视宫,分洋员与华员两种,洋员的地位较华员高。见“征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