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提沙布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巡缉狱囚之事。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巡缉狱囚之事。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叶尔羌、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
禁室之印。战国秦设禁室,用以收藏法令副本,密封以禁印。《商君书·定分》: “为法令于禁室,有铤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剟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官名。春秋时楚国置。朝廷执法官。《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荆庄王有茅门之法曰: ‘群臣大夫诸公子入朝,马蹄践溜者,廷理斩其辀,戮其御。,”官名。楚置,掌茅门之法。《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说三》:“荆庄
官名。清末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置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改置。每省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承法部及本省督抚之命,管理本省司法行政事务并监督各级审判厅、
此言官位官秩比公。公是汉朝最高级的官,西汉时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东汉时太傅为上公,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其俸月谷三百五十斛(石)。“比公”,言其官俸比公。《后汉书·百官一》:“比公者四:第一大将
官名。北齐司农寺所属有梁州水次仓,置令及丞,掌管储藏水运到梁州的谷物。
官名。元置,属典瑞院,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理典瑞院内部事务。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从七品,掌诸进献礼物及荐享编次位序。
官名。北周置,正二命,为右侍伯中大夫的属官。参见“前侍伯中大夫”。
唐玄宗时内教坊掌音乐的官。见“教坊”。
同“修闾氏”,见“修闾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