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
官名。北齐置。掌邺市。见《北齐书·宋游道传》。
官名。北齐置。掌邺市。见《北齐书·宋游道传》。
即“三司都凭由司”。
官名。三国魏置护东羌校尉,西晋改此名,掌居于雍、秦、梁等州羌族的事务。领兵,下设东羌督、猎将等部属。晋多以将军或西中郎将等兼领,有时亦兼秦州刺史。四品。南朝宋末以拜宕昌王梁弥机(羌族),齐、梁时由其子
即“京削”。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宋朝勇敢、效用兵资级名。为八等资级最低一等,以授有战功者。
官名。见“三班院”。
官名,西汉置,掌宿卫,有战争,也帅军参战。“右曹”为加官,掌平尚书奏事,得举不法。《汉书·赵充国传》:“充国子右曹中郎将卬,将期门佽飞、羽林孤儿、胡越骑为支兵,至令居。”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二月置,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八至十六人,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书记官若干人。处内分设三科:总务科,掌关于铨叙、印铸、文书收发保管、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
县门下吏名。县惟晋代有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晋书·光逸传》记其为博昌小吏,后为门亭长。《晋书·职官志》失载。依州郡之例,当为门下之职。参见“郡门亭长”。
官名。周朝置。太宰属官。中大夫爵。主司王宫政令、刑法,及一切纠察禁令。掌管国家法典规则和职贡条文副本,考核各级官府政务,平均各诸侯国贡赋以节财用。按爵秩尊卑规定百官朝位、职掌、俸禄。以六属制度推行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