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工部侍郎

工部侍郎

官名。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尚书省工部置,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 (583)升从五品,相当于后来的郎中。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协掌部事,成为工部次官。唐朝沿置。高祖武德七年 (624) 罢,太宗贞观二年(628)复置,员一人,正四品下。唐中叶后,尚书渐成虚衔,由侍郎掌部务。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司平少常伯,咸亨元年 (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冬官侍郎,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旧。五代沿置。宋承唐制,因城池土木工役程式皆隶三司修造案,侍郎无所掌,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协助尚书掌部务,从三品。南宋初,侍郎、尚书仅置其一。孝宗隆兴 (1163—1164) 时始各置一人。辽南面官置。金沿置,员一人,正四品。元初兵、刑、工合为右三部,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1291) 始分置,于尚书下置侍郎,协掌部务。明初沿置,员一人,正四品。洪武六年 (1373) 增一人。十三年罢中书省,升部秩,改侍郎一人,正三品。后再增一人,分左、右侍郎。永乐迁都北京前,置行在工部,置尚书、侍郎。迁都后,去行在字,以原工部加南京字,定置左、右各一人,正三品。南京工部,仅于尚书下置右侍郎一人,品秩与北京同。清朝顺治元年 (1644) 改原工部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均满、汉各一人。右侍郎并兼理钱法。初满官正二品,汉官正三品。十六年,改均正三品。康熙六年 (1667) 复满官正二品,九年仍改正三品。雍正八年 (1730) 均定为正二品。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罢工部,遂革。


官名。自唐宋以后,历代多设此官,为工部的次长官,职位仅低于尚书。协助尚书掌管百工山泽水土之政令,考其功以诏赏罚,总所属各司之事。唐宋均设一人,明代始分设左右。见《新唐书·百官一·工部》、《宋史·职官三·工部》、《明史·职官一·工部》、《清史稿·职官一·工部》。

猜你喜欢

  • 西染院使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

  • 京兆门下督

    官名。汉置,属京兆尹。《汉书·万章传》记其“为京兆门下督,从至殿中,侍中诸侯贵人争欲揖章,莫与京兆尹言者。章逡循甚惧。其后京兆不复从也。”此门下督似为随侍及佐助京兆尹处理门下众事之官。

  • 郎中柱下令

    官名。西汉置。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汉五年 (前202) 山都贞侯王恬启曾任此官。官名,西汉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山都贞侯王恬启,汉五年为郎中柱下令,以卫将军击陈豨,用梁相侯。”注

  • 上京路兵马都总管

    官名。金置,总管本路兵马。本官与府尹、留守为一人。由留守兼此两职。见《金史·百官三·诸京留守司》。

  • 雄武郎将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左右领左右府改为左右备身府,置左、右雄武府,以雄武郎将掌府事,领骁果禁兵。各置一人,正五品。

  • 司刑寺

    官署名。即大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寺。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大理寺为司刑寺, 以司刑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

  • 刑部郎中

    官名。①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二人,从五品上。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再改秋官郎中,中

  • 色依得尔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巡查道路、园林果木之事。叶尔羌设一人,秩六品。

  • 锦衣卫右所指挥使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 叙官局

    官署名。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设。掌文官履历稽核存储,简任官开单请简,委任官资格审查,并考试、处分诸事宜。置局长一人,副局长一人,并佥事、录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