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府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管理州内文件档案之所。《礼记·内则》: “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管理州内文件档案之所。《礼记·内则》: “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见“临安府”。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勘定秋审实缓,宣布死刑,复核四川、河南、陕西、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刑事民事各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勘
东宫属官。北魏前期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正八品上,后期不见。
官名。三国魏置。晋武帝泰始四年(268)罢此职与振威护军,改置左、右积弩将军。官名,三国魏置,掌护卫或作战。
官名。即常平令。
官署名。民国二十五年改盐务署为盐政司,掌盐政等事。参看“盐务署”条。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原置盐务署,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为盐政司。管理盐及硝磺的产制收储及运销。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
官名。清太祖努尔哈赤建国之初,除设八旗总管大臣与佐管大臣统率军旅之外,特设议政五大臣、理事十大臣,王先谦《东华录》说:“凡有听断之事,先经扎尔固齐十人审问,然后言于五大臣再加审问,然后言于诸贝勒。”可
官名。北魏已置,掌御膳之事。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二员,五品,总知御膳事。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食奉御,隶殿内省。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二员,隶殿中省,位尚食
官署名。金朝军事机构,统领军马,镇戍一方。太宗天会元年 (1123),以袭辽天祚帝立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三年,更为元帅府。海陵王正隆 (1156—1161) 末,复升陕西统军司为都统府。世宗大定五年
春秋时期称诸侯方伯。《左传·哀公十三年》:“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