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福司副使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四品。
官名。元置,为崇福司的佐官,员额二人,从四品。
官署名。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改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学置,设分司官。后南京(今河南商丘)、北京(今河北大名)亦置国子监。徽宗崇宁四年(1105),罢三京国子监官,各置司业一员。
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共工”。
官名。即尚书右仆射,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尚书右仆射。官名。见“文昌左相”。
官名。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所管事宜。
官名。北齐置。中侍中省内谒者局次官,员一人。官名。北齐设置,见“内谒者局统”。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初分领在京留守左卫、镇南卫、水军左卫、骁骑右卫、龙虎卫、英武卫、沈阳左卫、沈阳右卫。永乐 (1403—1424) 后改水军左卫、英武卫隶南京左军都督府。并领在外浙江都司、辽
官职等级制度。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始置。《魏书·官氏志》: “前世职次皆无从品,魏氏始置之,亦一代之别制也。”指在第一品至第九品之外,又置从一品至从九品九个等级,合共十八个等级。从一品排在第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此缺有广东之崖册、感恩、昌化、陵水等县,广西之百色、太平、宁明、明江、镇安、泗城、凌云、西隆、西林等府、厅、册、县及忠册、河池等数十杂职。属于边俸缺,有政绩而无过失者,照例三年升擢,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最高长官。又称“内阁总理大臣”。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特简。为国务大臣领袖。掌辅弼皇帝,总理政务。得主持阁议,发布阁令,九月,据《宪法信条》改由资政院公举
见“开封府左少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