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Plus>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小司寇上大夫

小司寇上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次官,员二人,省称小司寇。佐大司寇卿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及执行。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大司寇卿的副职。《周礼》小司寇的职掌是用五刑审理民众狱讼,有触犯刑法的,根据情理与事实来讯问他们。十日后判决,宣读罪证与供词的记录,确实而没有疑义, 然后依法定刑。用五声来听狱讼,求民情。以八种议刑法附于邦法减免刑罚。用三刺的方法,确定判决百姓们的狱讼。年终,命令群士统计已审理判决的狱讼,把判决书送交天府收藏。北周小司寇上大夫正六命,任此职者见《周书·李贤传》:弟远,“六官建,授小司寇。”

猜你喜欢

  • 弩坊署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六年(632)改弓弩署置,隶军器监; 军器监罢,则隶少府监,玄宗天宝六载(747)定隶军器监。置令一员、丞一员,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另有监作、典事等。

  • 省矿产管理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省营矿区所在地大多设有专管机关,直属于建设厅,如湖南省省矿产管理处,四川省有矿业指导处。

  • 六条

    汉代以郡守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郡下有县,为防止郡守、县令有违法行为,便遣刺史分行巡察,其监察内容有六条,在六条之内的事则纠察,六条之外的则不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

  • 乙室王府都监

    官名。辽朝置。乙室王府官员。官名,辽置此官,为乙室王的属官,佐乙室王掌管乙室部族事务。

  • 秘书校书郎

    官名。北魏置,秘书省属官。详见“校书郎”。官名,三国魏置,属秘书监,掌校对图书。北魏也置,属秘书省。由“郎”担任,则称“秘书校书郎”,由“郎中”担任,则称“秘书校书郎中”。参看“秘书署”、“校书”条。

  • 裁造小底

    辽朝宫帐杂役。掌宫中衣物裁造等事。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例由著帐户充任。

  • 群牧司制置使

    官名。宋置,为群牧司长官,掌内外厩牧之事,周知国马之政,而察其登耗;凡受宣诏、文牒,则以时下于院、监。见《宋史·职官四·群牧司》。官名。唐置陇右群牧使,监陇右(治所在今青海乐都)诸牧场。宋咸平三年(公

  • 漏刻博士

    官名。①隋朝始于秘书省太史曹置。掌教漏刻生。唐朝秘书省太史局沿置,初有二十员,流外二品; 肃宗乾元元年(758)改太史局为司天台,置六员,从九品下,掌知漏刻教漏刻生。明朝钦天监(司天监)置六员,后革五

  • 大兴县令丞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 长春宫使

    官名。唐玄宗开元八年(720)以同州刺史姜师度兼营阳长春宫使,检校同、蒲、绛、河东、西并沙苑内新旧注田蒲萑收入,二十九年又检校新丰邑屯田,其间或以左卫郎将、御史中丞、殿中监等充任,至代宗大历九年(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