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贡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省试。国子监中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学生在监考试合格亦可由监解送参加省试。京师地方官和国子监发解上述人员, 称为“宾贡”。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士人, 常有通过宾贡及第的。如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赐高丽宾贡进士金成绩及第, 附于礼部试榜。
贡举名目之一。唐、宋时期,周邻各族、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获准应试,称宾贡。合格者赐及第、出身,释褐授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唐宋之制,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合格者即可解送参加省试。国子监中的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学生在监考试合格亦可由监解送参加省试。京师地方官和国子监发解上述人员, 称为“宾贡”。周边少数民族和外国士人, 常有通过宾贡及第的。如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赐高丽宾贡进士金成绩及第, 附于礼部试榜。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将地政署扩大为地政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复又裁撤。
清代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如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曾以上谕任命徐元梦为额外内阁侍读学士;雍正时授尹泰为额外大学士。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见“印经提举司”。
①捍防守御据点。北魏于各要地置,地位与州等同,以镇都大将或镇将为长官,下设副将、监军及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属; 不置州郡的西、北地区则兼统军政、民政; 与州郡并置地区仅掌军政,若兼所在州刺史则仍兼掌
官名。北齐置。东宫官属,从九品上。隋及唐初沿置,属门下坊司经局。隋置六人,从九品上。唐高宗龙朔二年(662)起属左春坊司经局,四人,正九品下。与太子正字同掌校刊经史。明朝詹事府司经局亦置,二人,正九品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崇德宫所属丁户。崇德宫共有南京、西京、奉圣州三处提辖司。
官名。即宣徽使。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庄宅副使、六宅副使、文思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旧为诸司副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参看“武功郎”条。
官名。西晋、北朝与左中兵郎互称,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参见“左中兵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