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谕使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置,以宇文虚中充任,掌宣谕河北、河东路。钦宗清康元年(1126),又以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又置,使宣谕淮南东路。后两浙西路、浙东福建路、湖南路、荆湖南路、江南东西路、广南西路等,各遣使宣谕。九年,楼炤以签书枢密院往永兴宣谕,得制置兵马移屯等事,宣谕之权遂重。置官署称宣谕使司,或称宣谕司,事毕则罢。
官名。宋置,掌宣谕朝廷旨意,事毕即罢职。后来,宣谕使皆预军政,其权仅次于宣抚使。见《宋史·职官七·宣谕使》。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置,以宇文虚中充任,掌宣谕河北、河东路。钦宗清康元年(1126),又以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又置,使宣谕淮南东路。后两浙西路、浙东福建路、湖南路、荆湖南路、江南东西路、广南西路等,各遣使宣谕。九年,楼炤以签书枢密院往永兴宣谕,得制置兵马移屯等事,宣谕之权遂重。置官署称宣谕使司,或称宣谕司,事毕则罢。
官名。宋置,掌宣谕朝廷旨意,事毕即罢职。后来,宣谕使皆预军政,其权仅次于宣抚使。见《宋史·职官七·宣谕使》。
阶官名。金朝置,为教坊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七阶,秩从七品下。元沿置,为十五阶第九阶,从六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下,称司乐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
爵名。东汉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食邑为乡者称乡侯,位次都乡侯。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次县侯下亭侯上。晋亦置。南朝宋制官四品; 陈制官八品,秩视千石。唐以后皆废。爵名,东汉置。食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皇帝的饮食事务,属尚书省。以宰官尚书、宰官令为长、贰,还有内廷派驻本曹的宰官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
详“太医院九科”。
见“和硕贝勒”。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旧唐书·宪宗纪下》:“启初拜桂管,启吏赂吏部主者,私得官告以授启。”唐杜荀鹤《贺顾云侍御府主与子弟奏官》:“《孝经》始向堂前徹,官诰当从幕下迎。”
官制用语。南北朝时期,一些中央官员兼任地方郡守、县令,但不理事,主要是为取得其禄秩,称带,也是皇帝的一种恩赐。《魏书·裴延俊传》:“时高祖以(裴)聿与中书侍郎崔亮并清贫,欲以千禄优之,乃以亮带野王县,
官名。宋置,为提举市舶司所属市舶务的主官。参见“提举市舶司”。
见“都监”。武官名。见“都监”。
泛指州县长官。州官称牧,县官称宰,合而成为牧宰。《北史·杨绍传》:“平陈后,帝差品天下牧宰,达为第一。”《旧唐书·韦仁寿传》:“仁寿将兵五百人,至西洱河,承制置八州十七县,授其豪帅为牧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