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使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五年(994),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之功,特置此官授之。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朝参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阶官名。改中卫大夫。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长官,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事。见《元史·百官三·宣政院》。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五年(994),为赏昭宣使王继恩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之功,特置此官授之。后用为内侍高级阶官,朝参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内侍阶官名。改中卫大夫。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长官,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事。见《元史·百官三·宣政院》。
官名。元皇庆元年(1312)改回回司天台为监,设少监二人,正五品,以回回人充任,佐提点、监掌司天监事。明洪武元年(1368)沿置,亦设二人,正五品,以回回人充任。三年,改名回回钦天监少监。
官名。唐制亲王府所辖有帐内府,设典军二人,正五品上;副典军二人,从五品上。掌率校尉以下守卫陪从之事。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分领帐内六百六十七人。
宋朝龙图阁省称。宋朝有龙图阁,设学士、直学士等官,为侍从之荣衔。称龙图阁学士为龙图;学士等官按其等级又有俗称:学士称老龙,直学士称大 龙,待诏为小龙,直阁为假龙。参看《宋史·职官二·龙图阁学士》。
官署名。清末法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办理秋、朝审进呈册本,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区划各审判厅辖区,调度各检察机关,置左、右丞各一人,参事二人等。
官署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旧指君主呼唤属下前来。《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
官名。《周礼》冬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铸冶镈类生产工具。《周礼·冬官·考工记》有“段氏”官名。 《总序》: “攻金之工, 筑、 冶、 凫、 㮚、 段、桃。 ”贾公彦疏: “段氏为
官名。同“太宰”。周朝百官之长。详见 “太宰”。官名。为百官之长,辅佐国君治理国家,相当后代的宰相、总理。《周礼·天官·大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
官名。两晋南朝尚书省仪曹长官通称仪曹郎,亦称仪曹郎中,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参见“仪曹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