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朝州“大中正”的别称,一说为州都大中正的省称。亦称“都士”。北魏为州牧的属官。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职似“中正”。当时实行九品中正制度,依品第选任官吏,故其任颇重。北齐为州刺史属官,视八品,
东汉诸侯名,位在侍祠侯下。《通典·职官十三·历代王侯封爵》:“大夫其余以肺腑及公主子孙或奉坟墓也为猥诸侯。”
官名。即“浙江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
即“侍御史”。南北朝时称御史台为南台,故名。《宋书·州郡一》: “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骁骑营中掌治各旗营务之副长官。额定十五人,每旗各五人,从四品。职同“包衣骁骑参领”。
见“兵马大元帅”。
知府衙门内的综合性办事机构。清置,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具体办事,直接为知府服务。置典吏若干人承办六房事务。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魏书·尉古真传》: “太宗时,(尉地干)为左机令。世祖少而善之,即位,擢为库部尚书,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领侍辇郎。”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辖六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理本省高等学堂及各种专门学堂之教课规程,设备规则,以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等一切事务。置科长一人、副长一人。